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开展明溪县2027年种植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农业经营主体:
为全力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践行大食物观,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7年种植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农种植〔2026〕10号)精神,请全县有种植意愿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按要求于2026年10月30日前到项目所在乡镇农技站进行申报,各乡镇农技站于2026年11月2日前汇总上报县农技站。所申报的项目必须实施条件成熟,建设地块(同一示范片地块)不得重复申报其他项目。
附件:1.2027年福建省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2.2027年福建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3.2027年福建省稳定粮食生产项目申报指南
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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