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胶囊发泡剂、含氟液晶与电子新材料项目及化工仓储项目(一期)变更公示
依三明市锦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现对微胶囊发泡剂、含氟液晶与电子新材料项目及化工仓储项目(一期)方案变更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
1. 101车间部分区域建筑高度调整;(变更原因:由于设备更新需要,对原报批过的方案进行局部调整。)
二、公示图纸
变更前后对比图
三、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22日。
四、市民权利
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单位和相关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限内将书面材料反馈到我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五、反馈方式
1.来信来访:明溪县自然资源局(邮编:365200)
2.联系电话:0598-2867211
3.电子邮箱:mxxghz@163.com
明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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