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胶囊发泡剂、含氟液晶与电子新材料项目及化工仓储项目(一期)变更公示

日期:2023-12-11 08:17 来源:明溪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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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三明市锦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现对微胶囊发泡剂、含氟液晶与电子新材料项目及化工仓储项目(一期)方案变更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

  1. 101车间部分区域建筑高度调整;(变更原因:由于设备更新需要,对原报批过的方案进行局部调整。)

  二、公示图纸

  变更前后对比图

  三、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22日。

  四、市民权利

  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单位和相关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限内将书面材料反馈到我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五、反馈方式

  1.来信来访:明溪县自然资源局(邮编:365200)

  2.联系电话:0598-2867211

  3.电子邮箱:mxxghz@163.com

  明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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