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明溪县2025年烟叶生产实施 方案》政策解读
现就《明溪县2025年烟叶生产实施方案》(明政规〔2025〕2号)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县烟叶产业,促进烟叶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产业发展,根据三明市烟叶工作意见及计划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2025年度,全县下达指导烟叶种植面积30850亩,计划收购烟叶72772担;力争实现烟农收入1.45亿元以上(含补贴),烟叶税3190万元以上。
三、主要内容
本方案主要内容包含“工作措施”和“政策激励”两个部分。其中:
(一)工作措施
主要由县烟草部门围绕稳规模、保供给、促融合、强服务工作思路,开展烟叶生产相关工作。
(二)政策激励
1. 烟叶发展基金。从当年烟叶税总额中,提取10%作为烟叶发展基金。烟叶发展基金用于但不仅限于烟叶种植保险金、烟农雇主责任险、烤房新建、技改及附属设施零星修缮、烤房设备专业化维护、烟基管护资金、防雹作业补充经费等有利于烟叶产业发展的项目。
2. 乡(镇)村两级分成。剩余的90%烟叶税作为各种烟乡(镇)的乡财收入,其中按不高于20%比例作为种烟村村财收入。
烟叶保险金、烤房设备专业化维护、烟基管护资金、防雹作业补充经费、土地流转资金等,由烟叶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签批后拨付或发放。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责任落实。
(三)加强规范管理。
(四)加强形成合力。
五、范围期限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联系人:张鹏辉 联系电话:0598-2799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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