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明溪县2025年烟叶生产实施 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5-02-05 11:36 来源: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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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就《明溪县2025年烟叶生产实施方案》(明政规〔2025〕2号)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县烟叶产业,促进烟叶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产业发展,根据三明市烟叶工作意见及计划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2025年度,全县下达指导烟叶种植面积30850亩,计划收购烟叶72772担;力争实现烟农收入1.45亿元以上(含补贴),烟叶税3190万元以上。

  三、主要内容

  本方案主要内容包含“工作措施”和“政策激励”两个部分。其中:

  (一)工作措施

  主要由县烟草部门围绕稳规模、保供给、促融合、强服务工作思路,开展烟叶生产相关工作。

  (二)政策激励

  1. 烟叶发展基金。从当年烟叶税总额中,提取10%作为烟叶发展基金。烟叶发展基金用于但不仅限于烟叶种植保险金、烟农雇主责任险、烤房新建、技改及附属设施零星修缮、烤房设备专业化维护、烟基管护资金、防雹作业补充经费等有利于烟叶产业发展的项目。

  2. 乡(镇)村两级分成。剩余的90%烟叶税作为各种烟乡(镇)的乡财收入,其中按不高于20%比例作为种烟村村财收入。

  烟叶保险金、烤房设备专业化维护、烟基管护资金、防雹作业补充经费、土地流转资金等,由烟叶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签批后拨付或发放。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责任落实。

  (三)加强规范管理。

  (四)加强形成合力。

  五、范围期限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联系人:张鹏辉 联系电话:0598-2799019

原文件链接: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明溪县2025年烟叶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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