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文字):《明溪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日期:2024-12-31 10:33 来源:明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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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通知》(闽政〔2023〕7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明政规〔2024〕1号)精神,结合明溪实际,制定了该《措施》。  

  二、范围期限

  本措施实施期限为2024年12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三、主要内容

  《措施》共包括7部分,19条具体措施。主要内容:

  (一)加快推进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建设。主要对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支持双创孵化载体建设、支持科技创新合作平台建设进行说明。

  (二)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主要对强化企业技术创新决策的主体地位、强化企业研发投入的主体地位、强化企业科研组织的主体地位、强化企业成果转化的主体地位、强化科技型企业培育力度、鼓励企业参加创业创新大赛进行说明。

  (三)加大推进重点产业技术攻关力度。主要聚焦县域重点产业链技术需求,开展协同攻关。

  (四)高效精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要对推动科技成果供需精准对接、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进行说明。  

  (五)深入推进区域科技合作。主要对推进京明、沪明科技合作进行说明。

  (六)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主要对精准选认科技特派员、加大科特派项目支持力度进行说明。

  (七)高质量培育引进科技人才。主要对加大高层次人才培育引进力度、加大高层次人才科研支持力度、加大科学技术奖奖励力度进行说明。

  四、注意事项

  本措施的奖励与省市政策可叠加享受,原政策文件与本措施不符的,以本措施为准。在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明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联系电话:0598-2813458 

  原文件链接:明溪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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