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关于出台《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2024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开门红”“开门稳”若干措施的通知明政办规》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4-01-23 17:10 来源: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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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确保2024年一季度实现经济社会“开门红”“开门稳”,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特制定以下举措。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从我县实际出发,积极落实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扩增量等工作,提出了11个方面32条具体举措,涉及一产、二产、三产,从投资、消费、出口、招商、外贸、民生等入手,做实金融、用工、用能等服务要素保障,全面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若干措施》包括11个方面:一是促进农业提质增效方面,包括保障农业生产、力促林业增绿增效等2条具体举措。二是促进工业稳定增长方面,包括持续稳存量扩增量、加强要素协调保障、鼓励企业开拓市场等3条具体举措。三是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方面,包括落实产业奖励政策、加大企业培育力度、支持货运物流保通保畅等3条具体举措。四是激发经营主体内生动力方面,包括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优化市场经营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4条具体举措。五是全力抓项目扩投资方面,包括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活力、创新投资项目融资机制等3条具体举措。六是促进消费提速升级方面,包括激发节假日消费潜力、支持房地产消费、做旺文旅市场、促进森林康养消费等4条具体举措。七是促进外贸外资量稳质升方面,包括做好生产型企业出口、支持市场采购新业态出口、鼓励外商加快到资等3条具体举措。八是扩大招商引资方面,包括多举措精准招商等1条具体举措。九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包括做好冬春季传染病防控、落实企业稳定就业奖补、鼓励社会招工引工、支持企业外出招聘、延续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实施职工关心关爱行动、做好重点时段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等7条具体举措。十是加强安全生产方面,包括深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等1条具体举措。十一是注重宣传报道方面,包括营造“开门红”“开门稳”浓厚氛围等1条具体举措。

  三、其他事项

  本措施有效期从2024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上级和本措施另有明确执行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原文链接: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2024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开门红”“开门稳”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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