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重要场所周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政策解读
根据《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重要场所周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生态文明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针对近年来因烟花爆竹燃放产生的火灾隐患、噪音扰民、环境污染等问题以及人身伤害事故时有发生的情况,群众对此反映强烈,要求禁限放的呼声很高。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天蓝、宜居的生态环境,制定实施本通告十分必要。
二、目标任务
通过《通告》的发布,明确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设置禁止燃放的警示标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到家喻户晓,督促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通告规定,发布举报机制,明确违反《通告》的法律责任和执法部门。
三、范围期限
通告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8年1月12日
四、主要内容说明
此《通告》的指导思想是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和火灾、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基于这一指导思想,《通告》要求为“严禁在重要场所周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本《通告》共五条,第一条,明确了我县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第二条,明确规定在限制燃放的区域和时段、品种。第二条,明确中禁止燃放区域分界线,并在分界处设立警示牌,及时向社会公布。第三条,明确说明举报政策。第四条,明确监督与管理、违反通告的法律责任。第五条,明确了通告开始实施的时间。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林鸿辉,联系电话:13062125237
明溪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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