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2-06-23 16:35 来源:明溪县林业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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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明溪县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实施方案》自2018年6月发布实施以来,始终坚持以“生态得保护,林农得利益”为目标,通过赎买我县行政区范围内的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有效解决生态保护与利用之间的矛盾,持续提升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有力推动我县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由于国企改革赎买主体出现变动,也为了使赎买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得到有效转化,让赎买规范内容更加贴合实际,根据《福建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起草、征求意见等环节,最终完成《明溪县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实施方案》的修订。

  二、目标任务

  通过赎买、租赁、置换、合作经营等方式,将明溪县行政区范围内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逐步赎买,赎买后采取多种森林经营措施,培育成为以乡土珍贵阔叶树为优势树种的林分,提升林分的整体生态功能,并参照生态公益林管理,按国家政策要求,将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逐步调整为生态公益林。

  三、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通过赎买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有效解决生态保护与利用之间的矛盾,提升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持续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二)基本原则。政府主导原则、自愿有偿原则等。

  (三)赎买对象。明溪县行政区范围内,权属明晰的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

  (四)赎买方式。采用协议转让方式。

  (五)赎买程序。包括宣传、申请、初审、资源资产调查、调查结果核查、林木资产评估、赎买价格确定、合同签订、权证变更、资金支付等。

  (六)赎买后林分管理。县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后,由县侨乡国有林场进行统一经营管理。

  (七)主要修订内容。一是由于国企改革,原赎买主体县盛荣林木收储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注销,赎买主体现变更为县侨乡国有林场。二是根据福建省技术监督局《伐区调查设计规程》(DB35/T88-1998)关于调查精度相关规定,原方案第八条赎买程序内容“核查结果与评估结果在正负百分之五误差范围内,认定评估结果合格;超出正负百分之五的误差范围,评估结果不合格,评估机构必须对商品林进行重新评估。”修订为“经核查,资源资产调查结果误差在正负百分之十范围内,认定资源资产调查结果有效;误差超出正负百分之十的范围,调查结果无效,资源调查机构应当重新进行资源调查。”

  四、注意事项

  县侨乡国有林场赎买非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程序,参照本实施方案执行。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明溪县侨乡国有林场

  联系电话:0598-8759818 

  政策原文: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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