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服务类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1-12-01 11:49 来源:明溪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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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服务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实施方案》(建办质函〔2021〕248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闽政办〔2020〕31 号)、《福建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闽灾险普办〔2021〕16 号)、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建安函〔2021〕64 号)、《关于立即加快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的通知》(闽建安函[2021]83号)等文件精神,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第一次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有关部署,负责完成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调查,满足第一次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对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信息需求,支撑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评估。特以询价的方式了解调查底图上线的相关费用。
  一、询价项目概况:
  1.采购人名称: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项目名称:明溪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服务类采购项目
  3.验收要求:合同签订后按照国家、省、市时间节点要求完成任务。
  二、项目询价内容:
  充分利用各部门开展的各类普查(调查)和评估成果,结合普查任务及内容需求,开展数据资料清查与整理,并作为普查的重要内容,按统一标准规范接入国家普查信息系统。房屋建筑普查。依据所在土地的权属性质,调查掌握房屋的地理位置、建筑面积、结构、建设年代、层数、使用状况、设防水平等信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建筑调查按城镇房屋建筑填报,已经征收为国有土地但地上附着的房屋建筑仍为征收前自建的,按照城镇房屋建筑填报,但需明确判断是否经过专业设计建造;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建筑调查按农村房屋建筑填报。供水设施普查:调查掌握供水设施及供水管网空间分布和设施类型、数量、价值、服务能力、设防水平等信息。市政桥梁为城市范围内修建在河道上的桥梁和道路与道路立交、道路跨越铁路的立交桥。市政道路为城市次干路(含四条车道及以上)及以上、连接重要设施(如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的道路、与公路普查道路衔接的城市道路、应急管理相关的重要道路。市政设施普查的主要内容是获取城镇市政道路、桥梁的地理位置、物理属性以及设防水平等信息。通过全面数据普查、录入、空间信息的采集核实等,形成全国统一的数据库。
  三、调查对象数量
  根据住建部底图全县房屋共计46088幢,市政道路约68公里,桥梁35座,供水管网78公里,供水6座,水泵房7座。
  四、交付时间:按照国家、省、市时间节点要求完成任务。
  五、资质要求 
  具备测绘甲级资质,资质专业范围须同时包含不动产测绘、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
  六、报价人提供资料:
  1.报价函(加盖公章)格式可自拟(也可参照附件1);
  2.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要求:截止2021年12月08日将报价文件送至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城市建设站。
  七、特别说明
  本次报价不作为项目采购投(中)标依据,仅作为我单位编制该项目预算控制价的依据。请予以支持。
  八、联系方式
  询价人: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明溪县雪峰镇中山路846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8060170918

  附件:明溪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服务类采购项目报价函(格式可自拟)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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