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明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明溪县规模种植双季稻和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补助政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为加大粮食生产奖补力度,健全粮食生产考核激励机制,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九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1〕24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粮食生产大县奖励政策实施方案(试行)><福建省规模种植双季稻和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补助政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农综〔2021〕78号)要求,在全县实施规模种植双季稻补助和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补助政策。现将补助政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实施。
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明溪县财政局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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