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04116-3400-2025-00005
  • 备注/文号:明卫〔2025〕28号
  • 发布机构:县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18
明溪县卫生健康局 明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中共明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专项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方案
来源:明溪卫健局 时间:2025-12-18 17:28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促进明溪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中共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三明市公立医院机构编制备案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明委编〔2020〕31号)、《中共明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明溪县公立医院机构编制备案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明委编〔2023〕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7名,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岗位

  明溪县总医院2名、明溪县中医院3名、明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名、明溪县瀚仙卫生院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 (在1986年12月至2007年12月期间出生);

  7.2026届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取得的时间截至2026年9月30日(往届生应在招聘当日取得)。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8.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6年三明市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后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9.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6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10.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27日(星期六)9:00-13:00

  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邱阳路1号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董奉广场。

  其他招聘时间、地点视情况另定。

  四、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补充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招聘信息在明溪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fjmx.gov.cn)统一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结束后即进行考试,考试安排由现场工作人员另行通知。请报考者于招聘当日携带报名材料并配合各高校入场要求有序进入会场。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请考生诚信参与考试。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条件,对报考者现场报名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原则上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如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15人(不含15人),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

  招聘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如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另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招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的,进入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所有并列人选均为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拟聘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纳入总成绩计算。

  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报考者,可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人选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将于2026年6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经面试、体检、考核均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报明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在审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人员享受明溪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五、其他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应聘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应聘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取得双学历(位)的应聘人员(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到的辅修专业),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应聘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

  2.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应届毕业生若有关证件未办理,应由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并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填写上交《明溪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3.被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期满五年(不含规培期)后方可参加异地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或申请调离我县。被聘用人员原则上必须在我县服务满五年(不含规培期)后,方可提出解聘申请。

  咨询电话:0598-2861062(明溪县卫健局)

  0598-2866738(明溪县总医院)

  0598-2813737(明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监督电话:0598-2813145(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附件:1.明溪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2026年三明市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明溪县卫生健康局         明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中共明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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