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明溪县住建局 时间:2025-01-14 15:36

  一、总体情况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运行情况良好。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开展情况,现对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2条(主要为:城乡建设类16条、安全生产类信息6条)。

  2024年,发布公告公示29条、财政资金2条、权责清单1条、政务动态10条,发布保障性住房信息24条,政策解读2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给予答复,形成常态化管理。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机关内设机构政府信息管理,将各栏目的内容落实到相关部门,从严落实“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在信息发布的程序上,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对所有拟公开信息进行合规性审查,有效保障我局信息发布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四)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与信息更新维护机制。办公室负责平台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负责政务信息收集、送审和发布等工作内容,及时更新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五)监督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经办,各下属股室高度重视,抓好落实信息报送,所有信息适时产生、适时审查、适时报送、适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对政务信息分类把握不准确,存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缺乏持续性和公开不及时情况。
  2.各栏目信息公开不均衡。对政务公开政策解读等栏目信息内容较少。涉及我局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和方案的草案主动公开较少。
  (二)改进情况:
  1.加强主动公开,强化重点领域公开。全面梳理住建局的机构信息、政策文件、通知公告、行政监管等基本信息,以及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等重点领域信息,依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2.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拓宽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深度,增加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创新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方式,如采用图文结合、视频解读等多种形式,提高信息公开的吸引力和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止。2024年度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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