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明溪县住建局 时间:2022-01-10 08: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编制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2812149;电子邮箱:mxjsj001@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共制作政府信息35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1条(含机构职能类信息9条、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6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条和其他应公开信息12条),依申请信息公开数0条,不能主动公开的敏感信息4条。发布公告公示14条,通过“住房保障”栏目发布公租房配租及人员清退名单等信息18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将有关我局的部门职能、与本局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其实施情况、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便民服务事项等有关文件进行公开。同时,严格按照公开有关制度,加大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21年我局除在局政务公开栏公示相关内容外,还将相关内容在县政府网站同步公示,并加强平台维护管理,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发布与部门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同时,加强工作规范化和信息报送力度等方面,规范依法行政。及时规范开展全县住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四)平台建设

依托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认真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在网站及时公布并予以纸质保存,同时做好资料移交,按照规定及时将有关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移交县档案馆、图书馆31

(五)监督保障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规定要求,不断加强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1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其他室负责人协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进行审查。安排专人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去标识化处理。2021年我局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公开质量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

2.改进措施:积极向上级、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向周边县市学习先进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沟通交流,探索适宜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式和手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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