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进行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进措施,并附情况统计报表(统计数据时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明溪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2812149;电子邮箱:mxjsj001@126.com)。
一、概述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规范运作,极力打造“阳光政务”,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
1.确保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透明。健全收费公示、持证收费等制度。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通过行政审批服务统一受理窗口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主体、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收费情况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度。主动公开有关涉及我局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招投标信息。
3.公开捐赠款物的募集、分配和使用情况。对我局捐款使用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为突发性灾害进行的募捐活动募集的资金及使用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布。
(二)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1.公开城市总体规划、重要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专项规划。
2.增强重大建设项目透明度。公布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详细规划情况,公布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
3.推进行政审批过程透明和结果公开。
加大房地产开发、规划、等行政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三)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
进一步加大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公共政策、产业政策和重要事项,主动发布住房保障、旧城改造等相关政策。对涉及民生、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及时通过方便公众的途径进行政策解读,推动政策落实。
(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1.加强与政府管理相关的公共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安全生产相关监督检查情况。同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时公开相关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情况。
2.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类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我局行政机关职责、内设机构、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及调整、变动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我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有三种公开渠道:县档案局、行政审批服务统一受理窗口和明溪县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认真清理2007年以来产生的政府信息,编制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一览表》,制订并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先后制定并下发了《关于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十项制度(试行)的通知》,不断引导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我局共产生306条政府信息,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007年以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02条(其中2007年主动公开34条,2008年主动公开40条,2009年主动公开67条,2010年主动公开51条,2011年主动公开54条,2012年主动公开5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1条,占总体比例20.2%;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7条,占总体比例5.63%;行政许可类信息119条,占总体比例39.4%;规划计划类32条,占总体比例10.6%;为民办实事类信息公开48条,占总体比例15.89%;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为24条,占总体比例7.95%。
(二)公开信息分类。
我局根据有关公开范围和要求,着重将涉及以下13项内容的政府信息进行主动公开:0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02-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0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04-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05-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06-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07-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08-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09-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检查情况;10-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11-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12-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13-工作动态;14-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主要形式。2012年度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8条,通过广播电视公开公开信息1条,通过行政服务统一受理窗口公开政府信息56条。向县档案馆、县图书馆送交政府信息56条,纸质信息56条,电子传送信息56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接到群众以任何形式咨询我局产生的政府信息;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受理方式为申请人亲自将申请材料送交至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人员,涉及内容为拆迁规划;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和减免费用;我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信访答复件、自建行政许可、部分敏感问题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通过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析总结,归纳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较难界定。我局产生的一些政府信息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要求公开的内容存在出入,较难界定类别,公开与否较宽泛,缺乏细化的公开标准范围。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我局正积极向上级、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向周边县市学习先进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沟通交流,积极寻求,探索适宜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式和手段,探索政府与民众沟通的便利途径,探索民意真正需要的政府信息,逐步引导群众真正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民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2.明确调整公开标准。结合5年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根据我局多年来发文经验和习惯,不断明确我局产生的政府信息哪些必须主动公开,哪些可以作为依申请公开文件,哪些必须加以保密不予公开,对于可以公开的文件做到务必公开,对于涉及敏感内容、个人隐私、国家机密等的坚决不予公开,现已初步确定了涉及机构设置、人员调整、公建行政许可、质量安全监管、对外便民服务措施等政府信息坚决予以公开的公开标准。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我局政务透明度,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知情愿望,促进我局城乡规划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五、附表
明溪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2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56 |
302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56 |
302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1 |
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1 |
1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 |
1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3年1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部委
省级政府
省内地市
三明县区
新闻媒体
国家部委
省级政府
省内地市
三明县区
新闻媒体
主办:明溪县人民政府承办: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