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进行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进措施,并附情况统计报表(统计数据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明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2812149;电子邮箱:mxjsj001@126.com)。
一、概述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6〕84 号)精神,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本单位年度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做好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将有关我局的部门领导及其分工、部门职能、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职能、与本局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其实施情况、行政许可、非许可及执法类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便民服务事项等有关文件进行公开。同时,严格按照公开有关制度,加大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到一是城市总体规划、重要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的公开,2016年我局公开专项规划4项;二是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详细规划情况,公布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透明度;三是加大房地产开发、规划、等行政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重新梳理本单位责任清单、权力清单。2016年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责任清单(其中责任事项580项,多部门监管事项5项);我局取消行政审批3项(房屋拆迁许可、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审批,拆迁产权不明确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审核),公开权力清单465项,公开的行政审批事项41项。
2.推进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我局2015年决算说明、2016年预算说明,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2015年度我局决算总收入650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505.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6505.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804.1万元)。部门决算总支出6505.7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01.4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804.13万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7.18万元。
2016年,住建局收入预算为630.87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630.8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535万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9万元。
3.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具体工作措施
(1)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根据市、县棚户区改造下达的任务,我局每月一次向市住建局报送棚户区改造任务完成情况,并将该任务进展情况在明溪县政府网进行公示。
(2)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指导乡镇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协助乡镇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
①危房改造政策。明溪县人民政府于2016年9月14日印发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②对象认定过程。补助对象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C、D级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以及其他贫困农户。由符合条件的农户提出申请,村委会集体评议后,乡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县住建局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审批并进行县、乡镇、村三级公示。
③补助资金分配。一是属于省委省政府农村危房改造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改造对象,省级财政给予每户10390元补助。二是属于国家下达我省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改造对象,中央给予补助资金每户7500元,省级财政给予补助资金每户1190元,县财政给予补助资金每户1700元补助(注:共计补助266户45.22万元)。三是对既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又属于地质灾害搬迁的农户,按国土资源渠道每户享受省级补助10000元,其中列入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的直补帮扶对象,中央再给予每人7000元建房补助资金。四是对于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增减挂钩旧村复垦中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其搬迁退出的旧房,参照当地重点项目建设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给予叠加补助,补助资金从当地旧村复垦新增耕地指标收益专户中开支。
④改造结果公开。各乡镇、村对当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公布在公开栏公示。
(3)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实行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政策、对象、房源、流程、结果以及退出情况“六公开”。按照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类别,公开年度建设计划,2016年城中村改造项目95套,均已竣工;垦区危旧房改造项目10户,基本完成。同时每月公开保障性住房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集中新建、配建、改建)、建设总套数、开工时间、年度计划开工套数、年度计划竣工套数。按照廉租房、公租房、限价商品房分类公布房源申请流程,及时公布当年房源信息、户型平面、套型面积等信息并组织公开选房活动,公开分配房源人员基本信息及退出房源人员信息,2016年共配租公共租赁房223套。在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的同时,还将于每季度末将保障性住房退出信息进行公示。2016年共发布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4项。
(4)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主动联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督促其按时将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报送至县政务公开办进行公示。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要求各股室及时报送政务公开内容,实行送审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先由各股室把公开材料整理好,经分管领导审核,送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审定后予以公开。公开过程中,注意收集、整理、反馈群众意见,督促相关股室对不足方面进行整改,务求公开全过程准确、真实、完整,提高办事公开透明度。二是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评议工作小组、审议工作小组、监督小组和办公室,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我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主要通过县档案局、县图书馆、明溪县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示。另我局设有规划公示栏,对一些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方案在规划公示栏进行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度我局共产生28条政府信息,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条例》实施以来,我局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0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1条,占总体比例39.29%;政策、规范性文件类1条,占总体比例3.57%;规划计划类11条,占总体比例39.29%;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5条,占总体比例17.85%。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2016年,我局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8条,通过广播电视公开公开信息3条,向县档案馆、县图书馆送交纸质信息28条。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6年,重点解读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及保障性住房清退政策;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关于“保障性住房”在线访谈1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6年,回应社会关切问题82次,主要问题涉及住房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未接到群众以任何形式咨询我局产生的政府信息。自《条例》实施至今,我局累计受理1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述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公开质量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人民群众对公开信息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但我们公开的信息还存在内容不充分,实用性不强的问题,公民的知情权益受到影响。二是工作队伍相对不稳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但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绝大多数是兼职,素质参差不齐且经常变动,所以有时会造成工作脱节延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较难界定。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积极向上级、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向周边县市学习先进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沟通交流,积极寻求,探索适宜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式和手段,探索政府与民众沟通的便利途径,探索民意真正需要的政府信息,逐步引导群众真正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民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月5日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6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8 |
508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8 |
508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1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1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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