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0410100-2016-0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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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4-22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含人防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明溪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6-01-15 16:38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含人防办)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进行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进措施,并附情况统计报表(统计数据时限为201511日至2015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明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2812149;电子邮箱:mxjsj001@126.com)。

一、概述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精神,对本单位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本单位年度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2015年我局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做好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将有关我局的部门领导及其分工、部门职能、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职能、与本局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其实施情况、行政许可、非许可及执法类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便民服务事项等有关文件进行公开。同时,严格按照依申公开有关制度,加大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主要做到一是城市总体规划、重要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的公开;二是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详细规划情况,公布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透明度;三是加大房地产开发、规划、等行政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重新梳理本单位责任清单、权力清单。2015年我局在县政府网站公开责任清单(其中责任事项580项,多部门监管事项5项);我局取消行政审批3项(房屋拆迁许可、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审批,拆迁产权不明确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审核),公开权力清单493项(其中行政许可31项,公共服务事项38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处罚347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监督检查27项,其他40项),公开的行政审批事项69项。

2.推进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

继续在县政府网站公开我局2014年决算说明、2015年预算说明,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2014年度我局决算总收入5274.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274.1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49.8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4924.36万元)。部门决算总支出5274.18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9.8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924.36万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6.99万元。

2015年,住建局收入预算为5339.23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414.8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924.36万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99万元。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一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实行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政策、对象、房源、流程、结果以及退出情况“六公开”。按照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类别,公开年度建设计划,2015年保障房新开工317套,基本建成446套。同时逐个公开2015年新开工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集中新建、配建、改建)、建设总套数、开工时间、年度计划开工套数、年度计划竣工套数,2015年保障房公开新建项目6个。按照廉租房、公租房、限价商品房分类公布房源申请流程,及时公布当年房源信息、户型平面、套型面积等信息并组织公开选房活动,公开分配房源人员基本信息及退出房源人员信息。广泛宣传房屋征收的法规政策和经验做法,通过建设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二是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方面,我局2015年未启动房屋征收项目。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审议制度、评议制度、反馈制度、备案制度、档案制度、程序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公开举报调查制度及主动公开和依申公开制度。要求各股室及时报送政务公开内容,实行送审制度,严格按照“提出-审议-公开-评议-反馈”的程序,先由各股室把公开材料整理好,经分管领导审核,送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审定后予以公开。公开过程中,注意收集、整理、反馈群众意见,督促相关股室对不足方面进行整改,务求公开全过程准确、真实、完整,提高办事公开透明度。二是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王录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评议工作小组、审议工作小组、监督小组和办公室,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我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主要通过县档案局、县图书馆、明溪县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示。另我局设有规划公示栏,对一些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方案在规划公示栏进行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度我局共产生274条政府信息,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条例》实施以来,我局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8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7条,占总体比例21.86%;规划计划类14条,占总体比例43.75%;为民办实事类信息公开2条,占总体比例6.25%;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占总体比例3.13%。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包括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情况;

2015年度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7条,通过广播电视公开公开信息5条,向县档案馆、县图书馆送交政府信息47条,纸质信息47条,电子传送信息47条。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5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及保障性住房清退政策等52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保障性住房);其他方式回应46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未接到群众以任何形式咨询我局产生的政府信息。自《条例》实施至今,我局累计受理1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公开质量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人民群众对公开信息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但我们公开的信息还存在内容不充分,实用性不强的问题,公民的知情权益受到影响。二是公开平台建设还不能适应发展要求。政府信息发布的技术平台建设相对滞后,更新不够快,难以满足快速发布、灵活回应的需要。三是工作队伍相对不稳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但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绝大多数是兼职,素质参差不齐且经常变动,所以有时会造成工作脱节延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较难界定。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向上级、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向周边县市学习先进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沟通交流,积极寻求,探索适宜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式和手段,探索政府与民众沟通的便利途径,探索民意真正需要的政府信息,逐步引导群众真正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民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二是进一步优化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统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监督和保障等,使政府信息公开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层次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充实人员配备,保障必要工作经费,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切实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配套措施,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规范有序推动公开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115

计量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47

48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47

48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1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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