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明溪县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4-01-22 10:09

  明溪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主要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电子版在明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明溪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明溪县民主路459号,电话:0598-2865587,邮箱:mxaj2863486@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政府信息,共计22条;同时,按时向县档案馆、图书馆送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条,办结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工作要求,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建设,明确组织领导,确保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对需要公开的文件、信息等,均按照公开时限要求及时予以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针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发布;同时,加强工作人员管理,由专人负责政务信息收集、送审和发布,并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做好信息制作、上报工作,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切实保障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严格公开流程,在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的过程中,认真参照有关文件和规定,公开信息均需经分管领导把关、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方能公开。2023年我局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通知收取件数

    通知收取金额(元)

    实际收取金额

    (元)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及时、规范公开各类信息,但也存在信息内容公开不全面、公开形式比较单一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准确、及时、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明溪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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