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安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来源:明溪县政府 时间:2014-12-09 16:04

县政务公开办:

  根据《明溪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明政务公开办〔2014〕5号)要求,我局认真对照检查工作完成情况,并结合贯彻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做好自查总结。我局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我局2014年1-11月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56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类8条,占60%;规划计划类2条,占15%;财政信息类1条,占10%;工作信息类2条,占15%。

  2. 我局对外公开的内容包括:安监局非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或转报批程序、申报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具备的条件及材料要求、法律依据和办理时限、惠企政策等。

  3.对于公开的信息,我局主要采取县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县民评网站等网上公开形式。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把政策、法规、政务动态、惠及企业的政策及时通过网站对外公布。

  (二)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情况。我局主动汇编新安全生产法手册、印发上级部门的惠企便民政策、举办惠企政策宣讲培训会、联合环保、国土及建设部门到企业现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情况

  1.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结合电子政务建设,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主动发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标准、程序、期限、表格等,并按规范格式编制和实时更新,方便公众查询;积极推进网上行政审批省市联动、扫描件网上提交、过程及结果网上公开,实现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监督,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促进行政审批效率的提高。

  2.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推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是为了满足民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的需要,是通过社会监督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实现行政处罚结果的公正性。我局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向社会公开了 2 个行政处罚公开单位的行政处罚目录、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自由裁量权标准、流程图等各类行政处罚信息;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建立案件信息公开监督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行政处罚结果公开保密审查、监督、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规范行政执法操作规程。2014年1至11月,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件,结案2件;三是加大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在局机关行政服务窗口制定服务指南、一次性告知单,通过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局政务网站等网上公开形式,依法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

  三、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安监局网站等网上公开形式,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信息公开。目前本局已在 政府门户网站的财政资金专栏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表和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表也已在网站上公开。

  明溪县安监局

  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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