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明溪县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实施办法》的解读

日期:2025-02-14 10:52 来源: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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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为切实减轻群众丧葬经济负担,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殡葬服务基本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推动和深化殡葬改革走深走实,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闽政办〔2012〕163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二、目标任务

  2025年实现明溪县全域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

  三、范围期限

  2025年1月21日起,对具有明溪县户籍的城乡居民,依法火化的群体;明溪县境内公安机关开具允许火化的无名遗体,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

  四、主要内容

  (一)减免项目:1.遗体火化费;2.遗体接运费;3.遗体存放费(72小时内);4.骨灰寄存费(1年内);5.城乡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可以免除骨灰盒(200元及以下)及接尸袋费用(60元)。

  (二)办理程序:逝者亲属或丧属承办人员向明溪县殡仪馆申请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死亡证明;2.逝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明溪县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免除申请表》;5.异地火化对象,还需提供火化地火化证明及火化费用发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小平,联系方式:0598-2816856。


  原文件链接: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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