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4-10-15 15:04 来源: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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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就《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明政办规〔2024〕6号),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我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发展,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行为,提高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经营效益,根据《福建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闽农规〔2023〕3 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整市试点工作的通知》(明政办规〔202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创新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运营模式,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形成市县对接合作、政府政策扶持、镇村服务推广、社会支持配合的运营格局。完善农村产权规范化流转交易机制,促进交易公开、公平、公正,防范交易风险,确保市场规范运行,做到“应进必进、阳光交易”。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和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发展有机融合,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

  三、主要内容

  (一)健全服务体系,促进交易便捷高效

  1.压实工作职责和推进任务完成指标。2.建立县乡村联动服务平台。

  (二)完善资产管理

  1.建立完善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登记制度。2.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备案管理制度。3.规范村集体资产经营行为。4.完善线上监管方式。

  (三)明确交易范围、标准、流程

  (四)组织交易摸底

  (五)推动进场交易

  (六)总结推广经验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宣传引导。

  (三)加强监督管理。

  五、范围期限

  试行期2年,自2024年9月至2026年9月。

  联系人:林知 联系电话:0598-8753950

  原文链接: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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