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征集意见的说明

日期:2023-02-17 16:18 来源:明溪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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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2019年5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作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部署,要求将发改部门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部门的土地利用规划和住建部门的城乡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

  自然资源部于2019年5月28日下发《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要求省市县启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576号)的文件要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需向全社会主动公示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草案,批前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

  二、工作进展

  《规划》在完成底图底数收集、现状评估评价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好发展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的空间需求,统筹划定“三区三线”,形成规划公示草案成果。

  三、《规划》主要成果内容

  一是发展目标与战略。拟定发展目标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各项目标努力达到全市水平,实现局部领先,“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明溪建设再上新台阶。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收入再迈上新的大台阶,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提出开发保护战略为:康养绿城、精致侨乡、活力明溪。二是开发保护格局科学划定“三区三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4.54万亩;划定生态保护红线590.96平方公里;划定城镇开发边界16.55平方公里。三是中心城区规划把雪峰镇的全部行政辖区、城关乡与瀚仙镇的局部行政辖区划定为中心城区,总面积44.69平方公里。

  四、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98-2810017

  2.电子邮箱:mxxgh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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