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进一步关心关爱农民工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日期:2022-06-20 16:19 来源:明溪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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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是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进一步关心关爱农民工若干措施的通知》(明政办〔2022〕1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该措施。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营造理解、尊重和关爱农民工的浓厚社会氛围,弘扬“大爱三明”精神,激发农民工自强不息、敢于拼搏,鼓励农民工主动融入新明溪建设,为加快建设开放发展新侨乡、持续推进新时代明溪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三、范围期限

  本措施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月1日。

  四、主要内容

  第一项为强化就业创业服务。从提供劳动用工信息、开展就业帮扶、加强劳务合作、加大创业扶持等方面提出要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

  第二项为加强技能培训。从组织农民工参训、优化职业技能鉴定服务、鼓励农民工参加竞赛等方面,不断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计划每年完成技能培训500人次以上。

  第三项为完善服务保障。主要介绍为农民工提供子女义务教育服务、提供假期看护服务,并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做好农民工生活服务保障。

  第四项为优化健康服务。主要介绍为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农民工体检常态化机制、免费为农民工提供心理咨询及心理健康指导。

  第五项为丰富文化生活。从开展文化惠民服务活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丰富农民工业余生活三个方面,让农民工在文化生活里有所学、有所得、有所用。

  第六项为维护农民工权益。从规范农民工劳动用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护社会保障权益、畅通维权渠道、加强法律援助服务等方面,深入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解决农民工“补给难、求薪难、维权难”等问题。

  第七项为建立健全落实机制。由加大对农民工事业的经费保障力度、强化措施实行的督查落实、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组成。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598-2813562 

  政策原文: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进一步关心关爱农民工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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