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明溪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1-02-08 15:09 来源:明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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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目的及总目标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政策性农村住房工作,加快实现农房叠加保险全覆盖制定本方案。目标任务是根据2020年农房投保基数,达到100%投保,实现农村住房叠加保险全覆盖。
  二、制定原则
  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政府主导、财政扶持、市场运作、自愿参保”为原则,以“三者兼顾、两低一保”(即:兼顾投保人缴费能力、财政补贴能力、保险公司风险承受能力,低保费、保成本、实行低保额)为基础,实行统一投保、统一方案、统一标准,努力使保障范围更广更全面,保险费用更趋合理。
  三、主要内容
  共分为四个部分,即“保险对象和保险责任,承保方式,保险分担和理赔金额以及保费收缴办法”。
  (一)保险对象和保险责任
  1.保险对象:户主拥有省内农村户籍及坐落在乡镇(街道)或村(居)的农房,长期居住在行政村的库区移民或因政策原因失地而转入非农户(含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其他农转非户)的农房,保险公司负责理赔。
  2.保险责任:台风、洪涝、泥石流、火灾、雷击、雨、雪、冰雹、低温冷冻、爆炸、龙卷风、暴风、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陷);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的、不属于保险对象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倒塌,以上三种原因造成农村住房倒塌损毁的,保险公司负责理赔。
  (二)承保方式
  县应急管理局与人保财险明溪支公司签订明溪县《2021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协议》,协议文本应包括普通农户数和农村贫困户﹙含农村低保户、有房五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数﹚等,并实行年签制。
  (三)保险分担和理赔金额
  基础保险部分:1.保险分担:由省级财政统一安排保费5000万元,地方财政不承担,农户不缴费。
            2.理赔金额:每户保险理赔限额1万元。
  叠加保险部分:1.保险分担:每户保费12元,其中:省、地方财政补贴9元/年﹙分担比例省级财政补贴7元,县级财政补贴2元﹚,农户自缴保费3元/年,其中农村贫困户﹙含农村低保户、有房特困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应缴保费﹙3元/年﹚由省级财政负责承担。普通农户自缴保费﹙3元/年﹚按自然年一次性缴费。普通农户不缴费的,财政不补贴,理赔不叠加。
            2.理赔金额:个人缴费投保的普通农户和农村贫困户﹙含农村低保户、有房特困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其承保农房因灾倒损,叠加保险部分﹙不包含基础保险部分﹚理赔限额1.5万元。
  基础保险部分和叠加保险部分保险合计理赔限额2.5万元。
  (四)保费收缴办法
  普通农户自缴保费由乡﹙镇﹚政府统筹安排,以行政村为单位统一收取,统一办理承保手续,确保农户参保率达100%,并于2021年1月29日前将投保清单﹙附件1-2﹚提交人保财险明溪支公司。农户自缴保费由乡﹙镇﹚汇总后于2021年2月10日前转入人保财险明溪支公司。地方财政补贴保费由县财政承担,并以县应急管理局、人保财险明溪支公司共同确认的实际参保户数进行拨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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