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0-10-27 17:28 来源:明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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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目的
  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推进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二、任务目标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推进全县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平台规范化、工作制度化、体系完整化,着力解决基层政务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等问题。确保到2023年,与全省同步建成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建立健全,让政务公开更加规范、公开渠道更加畅通、政务公开更加高效、办事服务更加便利、公开质量更有保障。
  三、重点任务
  1.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环境、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卫生健康、市政服务等26个县政府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要主动对接市政府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明晰相关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
  2.各乡(镇)人民政府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做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公开尽公开,标准目录中每个公开事项至少明确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求。
  3.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规范的公开专栏,设置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全面优化栏目设置,确保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都有专门的公开页面,确保目录中所有主动公开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同时,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方便企业和群众查阅。
  4.依托档案馆、图书馆以及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单位,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5.行政机关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每年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6.建立健全民意汇集机制,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7.全面优化办事流程,认真梳理编制各类办理事项《办事指南》,明确具体内容,实行一次性告知,并通过e三明、网上办事大厅等途径向社会公开,让企业群众对所办事项要求一目了然,并实时获知办事进度和办理结果。建立健全e三明“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实行“套餐申请、一口受理、网上运行、并行办理、限时办结”的一站式网上服务,实现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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