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居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的政策解读

日期:2019-03-08 16:56 来源:明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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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目标:

  到2030年,实现以下目标:

  ——进一步降低重点人群贫血率。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控制在5%以下;孕妇贫血率控制在9%以下;老人贫血率控制在4%以下。

  ——孕妇叶酸缺乏率控制在0.5%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85%以上;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下降至0.7%以下。

  ——进一步缩小城乡学生身高差别;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居民超重、肥胖人口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继续提高10%。

  ——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低至6克左右。

  实施策略:

  一是县疾控中心有1人以上专职负责营养工作。到2025年,县总医院全面配备营养师,实施临床营养干预;县妇幼保健院全面开展营养门诊咨询;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有1名专(兼)职营养师。推动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场所配备或聘请营养师。学校医务人员负责本校学生的营养咨询和健康指导工作,有条件的学校配备专职营养师。

  二是到2025年,营养监测覆盖全县。根据我县食物资源和特色食品,定期收集营养成分、功能成分、与特殊疾病相关成分、有害成分等数据,持续更新、完善我县食物成分数据库。完善我县居民碘营养状况数据库,制定差异化碘干预措施,实施精准补碘。

  三是将“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在同类农产品中总体占比提高至80%以上。建设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推动具有地方特色的中式菜肴产业化发展。

  四是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发展药膳食疗。筛选一批具有一定使用历史和实证依据的传统食材和配伍,对其养生作用进行实证研究,推动形成一批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较大的食养产品。

  重大行动:

  一是实施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健康行动。将营养评价和膳食指导纳入我县孕前和孕期检查,继续推进农村妇女补充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改善母乳喂养环境,监督指导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追溯主体责任。

  二是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行动。对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学校的寄宿生及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低保和建档立卡家庭寄午餐学生提供每生每年一定的营养补助。到2020年,农村中小学生的生长迟缓率控制在5%以下。

  三是实施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行动。试点开展老年人群的营养状况监测、筛查与评价工作,到2030年,逐步覆盖全县80%以上老年人群。鼓励食品加工企业开发适合老年人群营养健康需求的食品产品,逐步将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纳入居民健康档案。

  四是实施临床营养行动。到2030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配备营养师,实现临床营养师和床位比例达到1∶150,建立统一的临床治疗膳食营养标准。

  五是实施贫困人群营养干预行动。针对改善居民营养状况和减少特定污染物摄入风险,研究农业种植养殖和居民膳食结构调整的可行性。采取营养干预措施,实现贫困人口营养的基本保障和逐步改善。针对食源性疾病发生的关键点,制定防控策略。

  六是实施吃动平衡行动。广泛开展以“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重点的专项行动。通过营养干预、适量运动等改善居民慢性病状况,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营养运动健康管理模式。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导引等中医传统运动。

 

政策原文:《明溪县居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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