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2026年9月20日)

日期:2026-09-20 08:28 来源:明溪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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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事项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决定文号

处罚内容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日期

做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救济渠道

1

吴振南非医师行医案

吴振南

明溪卫医罚〔2026〕1号

没收药品和医疗器械(详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明溪卫医证保决〔2026〕1号))、并处4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吴振南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在明溪县枫溪乡众信药店及外出上门至顾客家中开展医师执业活动,本次为第二次被卫生行政部门因非医师行医立案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并参照《福建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十九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序号2(第五十九条)违法情节第(1)项,及《福建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五)项

2026年9月20日

明溪县卫生健康局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明溪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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