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题整治】明溪县个体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典型案例(一)

日期:2024-07-12 16:05 来源:明溪卫健局
| | | |
 

   为进一步规范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满意度,树牢“群众主体、群众参与、群众满意”理念,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省、市纪委监委将“整治个体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守护百姓就医健康安全”纳入2024年“点题整治”项目。我积极开展整治个体医疗机构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现将典型案例曝光如下:

案例

某诊所允许执业注册有限期届满未延续执业注册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案

案情介绍

2024年64日,明溪县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某诊所进行“点题整治”专项监督检查,发现该诊所内一护士李某某正在从事护理活动,执法人员查看某某护士执业证书,显示某某《护士执业证》注册有效期至2024年4月3日。经查实,该诊所允许执业注册有限期届满未延续执业注册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某诊所的行为违反了《护士条例》相关规定,2024年65日,明溪县卫生健康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法规

《护士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护士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批准设立执业医疗机构或者为该医疗机构备案的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

《护士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允许下列人员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三)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执业注册的护士。

《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规定 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和在医疗卫生机构合法执业的护士数量核减其诊疗科目,或者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国家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还应当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二)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或者允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的。

温馨提示

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护士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护士必须按照执业注册有效期开展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如果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办理延续手续。群众在就诊过程中如发现此类问题线索,请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举报。

 

 

 

明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