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医疗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展示
为切实做好“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药品采购混乱及日常诊疗不规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我局开展了系列工作,现将目前整治成果汇报如下:
一、强化统筹,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1.高位推动抓整治。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将整治工作纳入党组会,6月份印发了《明溪县卫生健康局 三明市明溪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县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药品采购混乱及日常诊疗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召开了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专班,并组织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推进会。
2.强化宣传抓整治。在“健康明溪”、“明溪在线”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此次整治对象、整治重点、举报电话和邮箱,结合“12345”投诉举报平台,印发专项整治宣传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切实做好“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药品采购混乱及日常诊疗不规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线索收集、受理工作。
3.严格监督管理抓整治。卫健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分设医疗设备专班、医用耗材专班、药品采购专班、诊疗不规范专班4个工作专班,不定期对各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进行督导,掌握各医疗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及时处理。
二、突出重点,狠抓专项整治工作推进
1.聚焦问题,扎实推进。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将84家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县总医院1家、中医院1家、妇幼保健院1家、乡镇卫生院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一体化村所72家统计)纳入整治范围,开展公立医院(含基层卫生院、所)自查自纠全覆盖,目前自查发现问题7个,完成整改问题6个,正在整改1个,预计于6月底前完成整改。二是开展督导检查。组织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药品采购混乱及日常诊疗不规范突出问题4个专班组于6月7日和6月12日前往县总医院、妇幼保健院、雪峰社区服务中心和城关卫生院进行督导检查,目前共排查出问题24个,要求限期整改。
2.完善制度,推动建章立制。针对医药采购问题,2024年3月1日县总医院下发了《明溪县总医院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办法》(明总医〔2024〕24号)、《明溪县妇幼保健院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制度》,规范医药代表接待管理,禁止医务人员违规私自接待医药代表;针对诊疗不规范中的院感相关问题,2024年1月,明溪县城关卫生院重新制定《2024年医院感染监测计划》,补充更新了《侵入性器械操作相关感染防控制度》和《多重耐药菌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2024)》。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推进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公立医院在医疗设备、医用耗材及药品采购中存在的围串标、“带金销售”、收受“回扣”等问题;在集中带量采购中不履行采购合同,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违规线下采购等问题;在日常诊疗过程中存在的收受“红包”、过度医疗、重复检查、套取医保资金等问题。
2.加强联合督查。加强与医保、市场监管、公安、审计等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配合,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坚决打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形成综合惩戒高压态势。
3.强化线索排查。持续对近年来医疗卫生领域投诉举报线索进行认真梳理,建立台账并逐一开展处置,重点深挖12345政府热线、12315平台、其他信访渠道、行业主管部门及举报电话获得的线索,及时组织4个工作专班开展督查调查。
4.推动建章立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补齐工作中存在的短板漏洞,构建执法惩戒与指导服务并重、事前引导预防与事中事后监管并重、监督检查与建章立制并重的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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