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2021年1-2月)
序号 |
处罚事项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决定文号 |
处罚内容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日期 |
做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
救济渠道 |
1 |
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案 |
明溪县城关乡坪埠村卫生所 |
明卫传罚[2021]1号 |
1、警告;2、处贰仟元罚款 |
该村所未按照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
2021年2月1日 |
明溪县卫生健康局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或者明溪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明溪县人民法院起诉 |
2 |
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内案 |
明溪县沙溪卫生院梓口坊村卫生所 |
明卫传罚[2021]2号 |
1、警告;2、处贰仟元罚款 |
该村所未将感染性医疗废物置于有明显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专用包装物内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
2021年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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