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2020年7月)
日期:2020-07-31 08:37
来源:明溪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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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处罚事项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决定文号 | 处罚内容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日期 | 做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 救济渠道 |
1 | 违反消毒产品经营相关规定的行为 | 明溪县城关芳草大药房 | 明卫消罚〔2020〕1号 | 罚款1000元。 |
经营的消毒产品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
2020年7月6日 | 明溪县卫生健康局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或者明溪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明溪县人民法院起诉 |
2 | 违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相关规定的行为 | 明溪华达精铸有限公司 | 2020-1 | 警告 | 未按规定如实地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十四条 | 2020年7月2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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