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开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项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明溪县医疗机构正确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增强医疗机构和广大医护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执业意识,杜绝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案件发生,2018年9月-10月,明溪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对县级注册医疗机构开展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共检查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机构17家,检查内容包括医疗机构是否建立由机构主要领导参加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日常落实措施是否具体、处方开具及用量是否规范、开具处方的医师和药品调剂人员是否具备资质以及长期使用麻醉药品病人病例书写等内容。检查中发现,大多数医疗机构都能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的规定管理,采购、储存和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但个别医疗机构也存在医师签字留样备案资料不规范,病历资料中知情同意书填写不完整,个别科室药品入库登记验收情况不规范等现象。针对发现的问题,监督人员现场依法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通过此次专项督查,进一步加强了明溪县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提高医疗机构购销特殊药品的自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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