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强制的条件及流程图
(一)依据我局权责清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
(二)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三)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四)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规定程序。
二、流程图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部委
省级政府
省内地市
三明县区
新闻媒体
国家部委
省级政府
省内地市
三明县区
新闻媒体
网站标识码: 3504210001 闽公网安备号: 35042102000101 闽ICP备11002485号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459号 邮政编码:365200 电话:0598-2813749(仅受理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主办:明溪县人民政府承办: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