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明溪县物业小区安全管理精准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深入推进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民生实事落地见效,根据省住建厅、市城管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明溪县物业小区安全管理精准防控实施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1日
明溪县物业小区安全管理精准防控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民生实事工作,聚焦物业行业各类安全隐患开展系统化排查治理,补齐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压紧压实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全力筑牢住宅小区安全防护屏障,依据省住建厅《加强物业小区安全管理精准防控工作的通知》(闽建房函〔2026〕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扎实推进物业小区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实施安全管理精准防控,实现隐患排查全覆盖、问题整改全闭环、责任落实全链条。推动隐患排查全域覆盖、问题整改闭环落实、各方责任层层压实、防控能力全面升级、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构建闭环式、长效化的安全风险防控格局,守护辖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防控安全隐患清单
(一)共用设施设备巡查不规范。未建立健全安全巡查制度或制度流于形式,未制定覆盖电梯、消防、供水、燃气、配电、安防、防涝等关键设施的巡查计划;巡查人员未按规定频次、路线与标准开展检查;巡查记录造假、缺失,无法真实反映设备运行状态与巡查全过程。
(二)共用设施设备维保不及时、不到位。未与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电梯维保合同,电梯、消防系统等核心设施维保缺位,未及时制定维修、更新或改造方案;排水管道、化粪池未定期疏通修复,易引发堵塞、渗漏等问题。
(三)共用区域安全管理缺位。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进入公共门厅、楼梯间、电梯轿厢、“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未充分运用“两表两书”履行发现、劝阻、制止、报告义务;对建筑物外墙脱落、墙体开裂等隐患,未及时设置警示标识、实施围蔽管控,未制定整改方案并上报。
(四)易发灾害风险点防控薄弱。地处低洼易涝、沿河易倒灌、临山易塌方及泥石流等灾害风险点的小区,未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未足额储备防汛物资;汛前未清理排洪沟,汛期未落实风险点常态化巡查。
(五)公共配套设施维护缺失。儿童游乐设施、健身器材损坏后未设置警示或及时维修;公共卫生间、垃圾房日常清洁维护不到位;井盖缺失、破损、松动及防坠网缺损等问题未及时排查处置。
三、物业服务企业精准防控措施
(一)消防安全精准防控
1.消防通道。常态化清理小区楼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严禁堆放杂物、停放车辆、设置障碍物,规范设置消防通道标识、标线、警示标牌;对占用堵塞通道、拒不整改的,填写违法违规行为报告书,报送消防救援部门依法处置,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
2.消防设施。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巡查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照明、防火分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设施,发现设备损坏及时报送维保单位进行维修;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24小时持证值守,人员可熟练操作消控设备。
3.电动自行车。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楼道停放;鼓励有条件的小区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区域,配备消防、监控设施;定期开展巡查,及时劝阻、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无效的填写违法违规行为报告书,上报消防救援部门处置。
(二)设施设备安全精准防控
1.公用设施。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排查小区公共照明、排烟系统、发电系统,整改设备损坏、井盖破损、给排水管网、化粪池堵塞等安全隐患;定期检查健身器材、儿童游乐等娱乐设施及围墙护栏,损坏立即停用维修,并设置安全警示。
2.特种设备。按规范签订电梯专业维保合同,落实电梯每月维保、每年年检,确保五方通话、监控设备正常工作;在电梯轿厢内张贴合格标志、应急电话,发生故障后及时通知维保单位到场,当场可修即行即改加快应急抢修,无法当场修复的公示停运原因,并制定整改方案。
3.燃气设施。全面排查燃气管道及外墙附属设施隐患,确保空调外机、广告牌等与燃气立管保持30厘米以上安全距离;对拒不整改的隐患,及时通报燃气管理部门并留存凭证。
(三)特殊作业安全精准防控
1.有限空间防控。严格规范小区化粪池、消防水池、窨井等各类有限空间施工作业流程,全面落实作业审批报备、现场专人监护、全员安全防护等管控措施,严令禁止各类违规冒险作业行为,筑牢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线。
2.动火作业防控。严格执行小区动火作业审批管理制度,抓实动火作业事前排查、事中管控、事后巡查全流程管理,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全方位落实动火作业安全防范举措,严防火灾安全事故发生。
(四)其他安全防控措施
1.应急情形防控。制定火灾、电梯困人、防汛排涝、治安突发事件等专项应急预案,明晰处置流程、岗位职责。遇突发险情迅速开展人员疏散、现场警戒与先期应急处置,上报有关部门,配合专业力量开展救援工作。常态化组织消防疏散、防汛抢险、电梯被困等实操应急演练,强化工作人员应急处置能力;足额配齐并定期更新各类应急物资,筑牢小区安全屏障,保障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安全巡查管理。健全小区安全巡查制度,制定重点设施设备巡查计划并公示;安排专人按规定巡查,如实签字确认记录,确保记录完整可追溯、归档可备查。
四、物业主管部门监管保障措施
(一)常态化联合监管。加大现场抽查力度,复核企业自查记录,监督防控措施落地见效;依托工作平台分类归集隐患数据,
及时发函移交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构建跨部门协同监管合力。
(二)落实限期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下发整改通知书;逾期未整改的,在闽物业平台曝光并记入企业不良信用档案;逾期不改且情节严重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
(三)实行差异化监管。将闽物业“随手拍”重复投诉、安全工作平台连续3次及以上自查零问题、2次及以上整改不到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物业服务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实施精准管控。通过增加检查频次、驻点督导等方式,推动隐患真查真改、闭环管理;对情节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企业予以通报曝光,处理结果全部录入省物业服务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系统。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联动。联合属地乡镇、消防救援、市场监管等部门,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常态化开展会商调度,统筹推进各项任务,形成跨部门协同监管合力,确保精准防控措施落地见效。
(二)压实主体责任。物业企业要健全安全管理体系,配齐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投入,严格落实巡查、维保、劝阻、报告、应急等法定职责,对拒不履职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从严处理。
(三)广泛宣传引导。通过小区公告栏、业主群、公众号等渠道,宣传安全防控知识与政策要求,引导业主自觉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小区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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