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9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6-03-30 09:13 来源:明溪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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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小珍委员:

  《关于破解我县农副产品加工用地瓶颈,激活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活力的建议的提案》(第19号)由我单位会同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为破解我县农副产品加工用地瓶颈,激活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活力我局从以下方面做好工作:

  一、强化规划引领,预留产业发展弹性空间。《明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于2024年5月26日获省政府批复实施,全县8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均已启动编制。同时我县辖区内的88个村庄,其中50个村庄已编制村庄规划,剩余未编制村庄规划的村庄均已纳入福建省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我局指导各乡镇在编制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时,充分挖掘各乡镇资源禀赋和特色,指导乡镇采取“规划用途留白 ”和“机动指标预留 ” 两种形式,预留规划弹性空间,满足未来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暂时无法明确未来具体位置和规模的用地需要。

  二、保增量,挖存量,全力保障农副产品产业用地。一是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副产品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我局积极主动靠前服务。年初主动对接产业部门,制定2026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对县域内用地需求进行摸底,做到精准对接项目需求,优先保障乡村产业用地专项指标,对各农副产品用地应保尽保。二是我县积极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深入挖掘存量潜力,着力盘活批而未供、闲置工矿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坚持节约集约原则,鼓励项目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推动土地开发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

  三、优化一二三产业供地方式助力乡村振兴。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40号)文件,符合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用地可在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备案后进行农转用报批,符合点状布局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用地,允许以单个项目立项的项目区为单位供地。

  四、创新报批机制,助力要素保障工作提质增效。我县出台《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项目用地科学选址及农转用报批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25〕10号),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完善了各部门共商共推共管机制,有效提高我县用地用林报批质量和效率,大幅压缩审批时限。并将有关内容纳入县“四领一促”考核,进一步推动机制落地见效。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深化部门协作,指导乡镇提前做好项目规划布局,定期上报项目用地需求,切实破解乡村产业用地瓶颈,推动生态、侨乡、品牌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为建设生态旅游城市和“三新”产业高地筑牢乡村产业用地基础。感谢您对我县乡村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单 位 领 导 署名:

  联系人与电话号码:

  县政府分管领导意见:

  明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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