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66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6-04-17 09:05 来源:明溪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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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A类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66号

  提案的答复

  郑曦委员、张振宇委员:

  《关于推进城市噪音综合整治提升人居环境品质的建议》(第66号)由我局会同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聚焦公共场所,强化社会生活噪声管控。一是强化源头引导,普及法规知识。联合生态环境、住建、文体等部门对广场舞爱好者、KTV、沿街商铺进行常态化教育引导,普及噪声污染的危害及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广场舞爱好者和经营业主自觉控制音量、合理选择活动时段。二是加密巡查管控,实现快速干预。我局城关派出所、巡特警反恐大队将包括河滨公园长廊在内的12处广场舞聚集点列为重点巡防部位,每日19:30-21:00加密车巡与步巡,由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提供噪声检测技术支持,如发现广场舞噪音分贝过高,第一时间上前沟通、劝阻,引导群众调低音量。今年以来,处理公园广场噪音警情10起,均第一时间化解。三是试点科技赋能,促进自律共治。在河滨公园长廊、欧侨、河滨路拱桥、职中桥头、第二实验小学桥头、县政府对面等6处群众活动集中、被投诉较多的点位,试点安装噪声自动监测显示屏,实时显示现场分贝值,以直观的方式引导活动组织者与参与者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控制音量。四是深化精准回访,化解心结疑虑。社区民警主动回访经常投诉的群众,耐心细致讲明公安机关采取的各项处置措施,如实反馈当前进展与治理难点,告知下一步工作计划,争取群众的理解和认可。

  二、紧盯“炸街”扰民,严查道路交通噪声违法。我局通过“传统+科技”手段,摸排掌握“鬼火”车出没时间和路线,确定“炸街”人员身份信息后,精准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及时扣押非法改装“炸街”车辆,批评教育不良行为少年。同时,全面排查辖区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维修店,非法安装发声装置、改变灯光设备等安装点,对为大功率摩托车加装“放炮”响声器、非法改装等行为,依照《关于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等规定,从严处罚。今年以来,共查处飙车炸街违法行为19起。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三明市明溪生态环境局落实更加科学有效的防控措施,按照《三明市明溪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方案》,对20个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集中开展城市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声环境质量。

  感谢您对城市噪音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

  单位领导署名: 

  联系人与电话号码:

  县政府分管领导意见:

  明溪县公安局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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