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9号提案的答复
何佩佩、施发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建议》(第9号)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为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结合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县实际。2025年一季度我县相继出台《明溪县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消费若干措施》《明溪县支持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实施意见》等房地产相关支持政策,促进开发投资和住房消费,减轻群众购房压力,推动我县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已申请购房补贴25户,意向购买“共有产权”住房9户。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关注房地产市场情况,以及上级政策导向,积极为政府建言献策,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工作,保障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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