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公安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64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明洲大酒店(紫杉园)路段禁停货车的建议》(第64号)由我单位会同公路分中心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明洲大酒店(紫衫园)路段属国道534线,车辆在国道内不得随意停靠。目前,该路段已设置禁停标志牌两块,壹号学府路口安装有电子监控抓拍球机一组,可实现对该路段车辆违停行为的有效管控。同时,我局交警大队也将持续加大该路段的巡查整治及宣传引导。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
单位领导署名:
联系人与电话号码:张绍坤 13799171413
县政府分管领导意见:
明溪县公安局
2023年4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