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公安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3-04-07 10:30 来源:明溪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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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A

赖迪传委员:

《关于整治背街小巷、次干道乱停车的建议》54号)由我单位会同住建局、消防大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增设消防通道标志及警示牌。今年来,我局交警大队多次会同消防大队、住建部门对辖区小区进行联合摸排,在小区施划消防通道标志标线,对符合条件的施划停车泊位。同时,消防大队计划在明珠路、幸福大酒店周边住宅区消防通道安装试行“消防通道占用检测告警系统”,拟采用自主研发的消防通道占用检测算法,通过动态的视频图像实时检测-识别告警处理,将消防通道违法占用的情况进行记录,实现自动化检测告警,为消防通道的安全监控保驾护航。   

(二)常态化规范车辆有序停放。我局交警大队每日安排巡逻组全面加强城区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通过全方位巡逻管控,及时清理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机动车违停及非法占用消防通道行为,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

(三)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我局交警大队与消防救援大队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城区日常巡查,全面整治私家车违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对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的违规停放车辆车主,按照“一教育、二劝离、三执法” 的原则严格执法:对在现场的车主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立即驶离消防通道;对不在现场的车主,采取先联系车主方式,通过交警平合信息查询,电话通知车主立即将车辆驶离消防通道,对拒绝驶离的,进行处罚;对能帮助移动的摩托车,将摩托车移到指定车位。

(四)落实交通宣传引导。通过交警“双微一抖”、随警采访、LED显示屏及分发宣传单等各类渠道,落实交通宣传引导,向违规停放在小区出入口、消防通道上的私家车主和周边群众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教育群众提高消防通道是“生命通道”的认识,养成文明停车的好习惯,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感谢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

 

单位领导署名 

联系人与电话号码张绍坤  13799171413

县政府分管领导意见:

                

 

                    明溪县公安局

                             20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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