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政协第十一届一次会议第79号委员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2-03-21 17:48 来源:明溪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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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泽湜委员:

  《关于将设立汽车维修与物流企业集中经营区纳入城市规划的建议》(第79号)由我单位会同县交通运输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我县汽车维修企业、物流企业分布在城区居住区,特别是红豆杉路南北两侧,严重影响了居民生活环境,同时也带来了红豆杉路道路安全问题,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将汽车维修企业与物流企业集中规划建设势在必行。

  根据《明溪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充分发挥534国道、306省道、莆炎高速、泉南高速明溪连接线的交通优势,在县经济开发区内结合明溪公路港建设,形成服务全县的综合性仓储物流基地;以现代物流园、生物医药物流园、兴泉铁路物流枢纽中心为重点,构建“货运无缝隙衔接”运输体系,加快标准化、信息化、现代化建设。

  在新一轮的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我局统筹考虑对城区内汽车维修企业和物流企业网点进行统一整治,一同纳入规划,集中布局汽车维修与物流企业集中经营区,拟规划于东部新城,用地规模13.5公顷,依托中心城区及公路港现有货运输送能力,借助各类物流仓储建设项目,建立全域货物仓储、集散、枢纽中心,既服务中心城区,又能辐射带动经济开发区及各乡镇。

  对于现阶段道路交通管理,县交通运输局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过境路两侧维修企业和物流企业的管理,杜绝以路为市、违规停靠、占道经营、擅自改装机动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全面规范维修行业管理。将来设立汽车维修与物流企业集中经营区后,县交通运输局将严格审核维修企业经营许可,引导维修企业集中迁往集中经营区。

  明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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