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92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2-03-17 10:37 来源:明溪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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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智勇委员:
  《关于进一步提升县城园林绿化品质的建议》(第9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5年我县获评“省级园林县城”称号后,县委县政府已明确我县将在“十四五”期间争创“国家园林县城”。目前,我局正在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初步计划于2024年申报参评。
  2019年8月《三明市园林绿化导则》出台后,我局园林中心认真学习该《导则》,先后制定了《明溪县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明溪县城区园林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明溪县城区主导苗木品种》《明溪县绿化植物推荐》《明溪县园林植物主要病虫害识别与防治》等文件指导开展县城区园林绿化工作。同时在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施工、养护中严格遵照执行导则,在公园、街头绿地、行道树、绿道等规划设计中,着重注意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突出地域特色;树种选择以易管养的香樟、桂花、福建山樱花等本地乡土树种为主,适宜本地环境条件的外来植物为辅,做到“四季常青、四季有花、四季有景”。
  在绿化工程(含小区绿化)规划设计阶段,我局园林中心均安排人员参与,提出专业意见,并对绿化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中,严格要求不少于一年的施工保修养护期。园林绿化工程初验、终验及养护期满后,我局园林中心均安排人员参加验收并做好工程移交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对城区部分公园、重要节点进行改造提升,种植三角梅、月季、茶花、杜鹃等观花观叶植物,将重点突出绿化花化彩化及景观小品布置,同时采取高低错落有致的布局,按照“不见寸土、四季有花、本土化树种、立体种植、垂直绿化”五大原则,做到乔木、灌木、地被植物和花卉有机结合,形成季相分明、空间层次丰富的园林景观。同时策划并实施一批街头绿地、“口袋公园”,全力打造城区园林绿化景观,力争“十四五”期间完成“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
  2021年4月,我局园林中心组织开展了一次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业务培训,养护公司养护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为进一步提高园林绿化精细化养护管理水平,提升园林绿化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和实践技能,推动我县园林绿化事业发展,下一步将继续利用观摩学习,业务技能培训等机会进一步提高养护管理人员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提升一线养护作业人员业务水平和实践技能。同时,加大养护作业监管人员配置,进一步提高园林绿化精细化养护管理水平,推动我县园林绿化事业发展。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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