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43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2-03-17 10:23 来源:明溪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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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先根委员:

  《关于降低专业技术人员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建议》(第43号)由我局会同县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共同。现将有关办理答复如下:
  自2015年11月20日第四批公租房开放申请到2021年12月20日第五批公租房的开放申请,已相隔6年时间。根据《明溪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5点规定:“经县级以上人事部门认定的紧缺急需人才不受户籍、收入、车辆及财产条件限制”,对于紧缺人才申请条件宽松;同时对符合以下条件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进行开放申请: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中专(含)以上学历;2.已在本县就业且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任用合同并正在实际履行中。总体而言,我县公租房的申请无论是紧缺急需人才还是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申请条件还是较宽松的。
  县委、县政府对于吸收人才、留住人才高度重视,制订相关政策,并作了布署。今年将新建2幢224套的公租房,改造宾馆套房新增人才居住的房源29套。
  同时,我局将加大公租房租后管理力度,对不符合条件的承租户及时腾退,增加房源供给。
  今后我们将认真落实上级对人才的扶持政策,尽量的多安排房源,并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尽量缩短申请人才用房时间,让年轻人才居有所处,安心工作,留住人才。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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