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2021年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6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1-05-11 17:36 来源:明溪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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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卿雄、施万庆等8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县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建议》由我单位会同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共同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加装电梯现行的政策的情况
  目前我县加装电梯主要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的通知》、《三明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简化三明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流程的通知》、《三明市推进城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方案》等文件执行,以上就装电梯的各有关单位职责、资金筹措、办理流程等问题进行细化和明确,方便业主加装电梯。
  二、加装电梯资金的补贴情况
  为加快老旧小区“适老化”设施改造,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经我局向县里申请,县政府今年安排了10个加装电梯补助名额,每台给予电梯5万元补助资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有关工作,我局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发挥技术指导作用。业主在加装电梯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可通过e三明平台或直接到县行政服务窗口进行咨询,各部门会对职责范围内增设电梯的相关程序、技术要求为业主进行服务指导。二是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对于有意向加装电梯的小区可由业主代表或业委会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由社区(居委会)组织各有关部门及小区业主召开加装电梯动员会,对加装电梯有关问题进行解答。三是简化办事流程。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照简便高效的原则,依法支持有关备案工作。社区负责有关政策宣传、矛盾协调等工作。我局将积极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和有关部门一起努力,尽可能帮助业主做好加装电梯的相关工作。
  再次感谢您们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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