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2021年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4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1-05-11 17:34 来源:明溪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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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伟、林志杰、董淑明、肖秋梅、廖丽萍、胡继忠、姜俊鹏、罗国旺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我县城区北部健身步道的建议》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县城市健身步道建设的关心。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城区北部健身步道线路(职中北门桥--雪城线--滴水岩--原水泥厂--明儒御景--职中北门前),目前北门桥至职中路段以及职中桥计划年内实施改建;雪城线已建成;北部新区的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正在进行调整,待完成调整后,我局将根据调整情况,设计原水泥厂至明儒御景段绿道具体线路走向,并提交县政府研究是否建设。
  夫人庙西侧石料厂的采矿证将于2022年1月到期,到期后将会关停该石料厂并完成复绿工作。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县城市绿道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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