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2021年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3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1-05-11 17:31 来源:明溪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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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光备、李宏文、肖秋梅、施万庆、黄晓平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加强城乡“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增强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管理工作,是事关社会稳定和谐安宁,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的基础性工作,对于提高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三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为此,我局做好以下工作:
  一、根据《关于推进三明市“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我局将“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纳入新建住宅小区建设规划并与小区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投入使用。并依法指导新建小区建筑工程项目参建方履行新建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责任。
  二、将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将智慧安防小区建设作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内容,对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在充分征求小区业主意愿的基础上配套建设智慧社区有关设施设备,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绿色社区创建、完整居住社区建设等工作,以点带面、分类推进,逐步提高物业服务智慧化水平。
  三、配合公安部门建设智慧安防系统。2020年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80万用于智慧安防小区,惠及我县15个小区。目前该项目前端设备基本建设完成,鉴于自建数据后台存在信息安全隐患,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正积极与承建方协商,争取对方在后台建设方面给予技术支持,通过公司服务器为公安局提供后台数据存储服务,切实提升后台数据安全等级。今年我局又向上级部门申请200万元智慧安防小区建设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即可开展该项工作。
  我局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智慧安防建设,指导物业服务人员利用智慧安防系统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工作。通过人脸车辆抓拍相机、智能门禁系统,实现对进出人员、车辆识别,人群聚集徘徊、区域入侵、快速移动等风险隐患智能侦测预警,并主动融入“雪亮工程”实现信息联网共享。推动智能安防系统建设,建立完善智慧安防小区,为居民营造安全的居住环境,为居民通行提供安全、快捷服务。加强对高空抛物、私搭乱建、侵占绿地等危害公共环境和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分析,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履行安防管理职责。
  感谢您们对明溪城市建设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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