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3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1-03-29 11:45 来源:明溪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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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瑜委员:
  《关于推进我县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3号)由我单位会同县林业局、工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深入开发我县药用植物资源  
  2019年我县启动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经过近2年的努力,完成样地普查44个,覆盖全县各个乡镇,行走样线超过 40条,经过市场、企业、传统知识等调查,共发现野生及可见栽培的药用植物资源1559种, 在2006年我县中药资源普查录入1380 种的基础上,新收录179种,分属210科844属。我县现有中药材种植较大面积的有19个品种,约38687.5亩(林地30357.5亩、农田8330亩),其中南方红豆杉、凹叶厚朴、芳香樟、多花黄精等规模较大。《中药资源志要》编写完成,将根据普查结果和邀请省市专家到我县指导地方特色中药材的种植,同时编写明溪县地方特色中药材中药规划等,经调查我县适宜发展中药材种植土地面积约26万亩(林地25万亩、农田1万亩)。  
  二、开展食药物质生产经营管理试点申报  
  2019年,国家卫健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下文《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函〔2019〕311号)。2020年,明溪成立全市首家中药材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立了“联合体+基地+农户”新型运作模式,推进中药材订单化、标准化和品牌化经营,我县现有灵芝种植575亩,可以利用现有的优势资源大力发展食药同源系列产品—灵芝。同年,省卫健委和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了《福建省对灵芝等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开展生产经营管理试点方案》,并报请国家卫健委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审定,目前,国家卫健委已发函同意我省开展灵芝等三种物质试点,并抄送省政府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试点方案提出了初步意见,并要求重新上报,待国家政策允许后,我局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全力支持我县企业发展,在企业开展项目前期介入,帮助企业查不足找问题,帮助企业从软件、硬件和人员素质等方面管理水平和能力得到提高,为企业在产品提升及注册政策上联系省市相关专家,并邀请专家们深入企业现场,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
  三、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一是根据现有开发区总体规划和军民融合产业园发展规划,将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发展同步纳入规划范畴,进一步推动开发区资源整合优化,拓展发展空间,加快产业集聚。二是抓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口支援的契机,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省卫健委引导明溪县与学校建立“县校合作”研究中心,为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立足产业基础,大力开展产品研发创新,提升我县新医药产业市场竞争力。三是积极推动南方制药、紫杉园、海西联合药业等企业“药号”申报工作,着力构建紫杉醇抗肿瘤医药基地品牌,加快促成与江苏恒瑞医药等国内大型药企的深度合作,打造从原料药至成品药的全产业链。
  

 

明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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