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教育局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0-05-25 16:21 来源:明溪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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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明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新建一中艺体馆的建议》(第2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委、县政府对明溪一中艺体馆的建设高度重视,目前正在进行规划、布局、论证。该项目初步选址为原交通局地块(位于明溪一中田径场东北侧),占地约1200m2,建筑面积4000m2,建成可容纳羽毛球、篮球、排球、健身、舞台等多功能的艺体馆,目前项目正在申报中。

  感谢您对我县教育工作积极关注和关心,也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大力支持和帮助!

 

  明溪县教育局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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