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19-06-20 10:23 来源: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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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爱华委员:

  《关于在民主路、中山路、红豆杉路新建公厕的建议》(政协第75号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原关左路49号边上增设简易公厕问题

  我局已在中山路规划建设一座固定式公厕,并委托福建晟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明溪分公司设计图纸,预计年内可建成并投入使用。中山路公厕建成后,可服务于中山路、畔溪花园附近居民,原关左路49号离新规划的中山路公厕较近,将不再建设简易公厕。

  二、加快公厕改造、建设步伐

  公厕虽小,事关民生,加快公厕改造和建设步伐,有利于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城乡文明建设。一是2017年投入80.24万元对中心区车站、拱桥等5座公厕进行提升改造。改造过程中不仅充分考虑实用性,还考虑美观,统一装修风格,真正为广大市民提供舒适方便的如厕环境,投入使用后得到市民一致好评。二是2018年投入95万元新改建3座公厕,房地产开发配建2座公厕。在县综合市场和造纸厂南侧各新建一座钢结构组合式公厕,目前已投入使用;对上世纪80年代建设的防疫站公厕进行提升改造;在四元堂配套建设一座155.48㎡公厕,在欧侨广场配建一座63㎡公厕,均已投入使用。三是2019年计划新建2座公厕,提升改造1座公厕。除在中山路规划建设1座公厕外,在新实小附近也规划建设1座公厕,设计图纸已出;拟将金茂广场小区公厕纳入城区公厕范畴并对其进行提升改造,尽最大努力方便市民。

  三、加强城区公厕管理,提升如厕环境

  一是严格考核标准。制定并完善《明溪县城区公厕作业标准及奖惩办法》《公厕内部设施维护制度》,定期对公厕管理员进行培训,不断提升公厕管理员优质服务意识和管理维护能力。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安排专人每天对公厕进行巡查,对保洁情况,设施情况进行逐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提升公厕环境。在对老旧公厕改造的基础上,对全县15座公厕进行美化、香化、亮化,摆放绿色植物作点缀,添放香片,进一步提升公厕档次。四是加强文明宣传,通过粘贴“文明用网”宣传画、在户外LED屏播放“文明用网”宣传片、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市民群众文明用厕规范的知晓率。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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