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52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6-03-27 11:40 来源:明溪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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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苇彬、王灿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后消防安全监管的建议》(第52号)由我单位会同消防大队、雪峰镇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高层建筑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既有高层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雪峰镇等相关部门,重点对高层住宅小区消防通道、消控设施、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内容开展排查。同时,在小区内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演练,现场解读排查要点,进一步提升小区居民及物业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及现场示范教学3次;全县物业小区已完成67幢高层民用建筑自排查工作,累计发现并整改隐患120个。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小区安全稳定。

  二、小区消防设施改造情况

  一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将消防车通道整治、消防设施配套、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等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2020年以来,共58个小区通过改造增设消防设施,补齐老旧小区消防安全短板,有效提升老旧小区消防安全基础保障水平。二是落实物业企业日常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对于老旧小区消防栓无水或消防设施设备缺失损毁,已无法正常工作的,属于物业服务企业职责的,督促企业落实问题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超出物业服务企业职责的,督促企业及时制定公用消防设施应急维修改造方案并报告全体业主、社区以及消防等相关部门,召开业主大会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三、强化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压实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全县物业服务企业修订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充分利用闽政通安全工作平台,规范开展企业安全自查,加强小区安全管理,2026年以来,企业依托闽政通开展自查35次,发现整改问题42个。二是加强部门联动,严格问题整改。今年以来,主管部门共计开展集中整治监督检查1次,整治企业服务不到位、安全管理、公共收益等相关问题4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份,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履职情况与物业信用评价直接挂钩,建立信用档案,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推诿拖延的企业,依法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督促物业企业履职尽责。针对无物业小区,雪峰镇联合消防、住建等部门开展排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业主整改。2026年以来,共计组织开展安全检查42余次,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50处,扎实推进小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保障群众居住安全。

  四、多渠道统筹资金,推动小区改造

  一方面积极争取省级老旧小区、城市更新改造等可用于设施改造专项资金政策,推动小区完善消防配套设施,2026年以来,已向上级部门申报资金240万元,已下达210万元,一方面充分引导业主依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小区公共收益等多元渠道筹措改造资金,着力构建“政府补助、业主自筹、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资金保障体系,为小区设施改造项目高效落地、稳步推进提供坚实资金支撑。

  五、下阶段工作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压紧压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从严强化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日常监管与督导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断补齐消防安全治理短板弱项。健全多部门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治理体系,从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化解老旧小区及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坚决筑牢消防安全防线,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单 位 领 导 署 名:

  联系人与电话号码:

  县政府分管领导意见: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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