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6-03-27 10:53 来源:明溪县住建局
| | | |

黄建位代表:

  《关于加强市政设施管理的建议》(第12号)由我单位会同财政局、公安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为解决当前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日常巡查维护。我局已组建市政设施维护队伍,对城区路灯、路面、护栏、窨井盖等市政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对有损坏的市政设施进行维护。2025年我局总计新建护栏230米,修复540米;更换污水、雨水井33套,更换、新增防坠网154个;路面修复70余平方米。

  二是加强各部门间协作。加强同公安、财政、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道安办联络微信群、市政设施维护管理联络微信群等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将相关工作情况进展及时分享、研判,遇到疑难问题第一时间召开现场会,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三是提高公众参与度。已建立反馈热线电话、“e三明”平台、110指挥中心等多渠道信息收集反馈平台,多方面收悉人民群众的诉求,并第一时间针对诉求的问题进行情况了解,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四是加强资金保障。县财政每年预算1000万元用于市政设施的考核管理,保障市政设施维护资金充裕。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市政设施维护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常态化养护机制,对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成效进行考核,提高维护效率;大力推进智慧管理平台建设,构建市政设施综合监管平台,对市政设施进行实时监测。同时加强“主管部门统筹+专业单位实施+社会力量参与”的协同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再次感谢各位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