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公安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3-04-07 09:53 来源:明溪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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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A类

谢正贤、陈美娥代表:

  《关于优化药谷小镇道路交通标志的建议》(第13号)由我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局交警部门多次联合住建、教育、雪峰镇等多个部门到药谷小镇进行现场调研,对道路隐患进行排查及整改,完善交通标志设施,从根本上改善了该路段通行环境,最大限度减少了该路段安全隐患。

  1.临山路与新大路交叉路口:已综合该路口各方向最大绿灯时间,合理优化交通信号灯配时方案,提高各方向通行效率;临山路与壹号学府路口已施划人行横道线,并设置人行横道标识牌2块;临山路与思贤大道交叉口已施划人行横道线,并设置人行横道标识牌6块。

  2.思贤大道与横六线交叉路口:该路口横六线中心双黄线已改为双虚线,已施划人行横道线,并设置人行横道标识牌4块;思贤大道路段已设置前方学校标识牌2块,减速带2条。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

  单位领导署名: 

  联系人与电话号码:张绍坤  13799171413

  县政府分管领导意见:

  明溪县公安局

  2023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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