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公安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赖贵荣代表:
《关于在大富村南路口与坪埠东路交汇处增设交通信号通信设施的建议》(第15号)由我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县道安办多次组织公安(交警)、住建、城关乡等多个部门到坪埠东路交通事故多发点进行现场调研,协商制定该路段隐患整改方案,并确定由住建部门对该路段进行隐患整改。目前,住建部门已在坪埠东路路段新增设置减速带16条,减速慢行、前方学校等交通标志牌4块,修复防撞桶1个,从根本上改善了该路段通行环境,最大限度减少了该路段安全隐患。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
单位领导署名:
联系人与电话号码:张绍坤 13799171413
县政府分管领导意见:
明溪县公安局
2023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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